第一課 大綱

1-1 公民身份與權利
1-2 普世人權的實現


公民身分

  • 起源:兩千年前古雅典城市,為符合「出生於當地、成年、男性、具一定財產」
    • 顯示現今所有民主國家賦予的普遍性的公民身分保障並非與生俱來
  • 台灣:20 歲以上且具有國籍(屬人為主,屬地為輔,後可歸化)

公民權利

國際人權發展

年代 17~18世紀 19世紀 20世紀
權利名稱 自由 參政 社會 文化
權利內涵 追求個人的自由權利 參與國家政治的過程權利 維持個人尊嚴與基本生活權利 由特定族群所保有並發展自身文化的權利
起因 歷經長久的君主專制統治後,逐漸發展出「天賦人權」的思想 為落實自由權的保障 為改善19世紀工業發展造成的貧富差距問題 協助身心障礙者自立與發展 二戰後民族自決與普世人權思潮發展
權利性質 普遍 普遍 普遍+差異 差異
舉例 言論自由、集會結社自由、財產權 選舉權、被選舉權、服公職權 生存權、工作權、受教育權、社會福利、社會安全、失業救濟、居住正義、健康醫療 民族自治、文化資產、傳統藝術創作

我國人權發展

自由權 參政權 社會權 文化權
戒嚴 政府限制各項自由 取消總統任期限制 延長中央民代任期 限制人民各項參政/自由權 社會安全、福利集中軍公教 少數資源保障勞工、災難救助、社會津貼 忽略本土及原住民的權利 國語政策(我要說國語不說方言) 中國史地教育推行
解嚴 修憲後恢復自由權 修正刑法第100條 開放各項選舉及人民組黨/參政 《公民投票法》的制定與修正 罷免條件放寬 軍公教、勞工年金改革 國民年金 全民健保 長照制度 成立相關機構保存閩/客/原民文化、鼓吹本土教學 國家語言法 新住民課程

人權公約

國際

公約

  • 二戰後聯合國通過《世界人權宣言》
    • 二戰時期的壓迫人權行為(種族屠殺)
    • 具有實質約束力
    • 第一份表述全體人類共同且平等適用權利的文件
  • 1966年聯合國陸續通過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與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》
    • 合稱為《兩公約》
  • 《世界人權宣言》與《兩公約》一同被定義成《國際人權法典》

政府組織

  • 聯合國
人權理事會人權條約機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
負責事項監督並對侵犯人權的國家提出改善審議各國人權報告,受理個人申訴支持人權理事會與條約機構運作

非政府組織

  • 國際特赦組織
    • 宗旨:關注不同人權議題,研究與倡議各國人權狀況,聲援人權受害個案
    • 方式:提倡寫信塞爆政府信箱,要求改善
  • 自由之家
    • 宗旨:支持各國民主化,監督全球自由狀況,向社會大眾宣導民主與人權等價值
    • 方式:每年進行「自由度調查報告」,對各國政治權與自由權評分

我國

  • 推動各聯合國法律國內法化
    • 賦予國內法律效力
      • 例:2009年通過《兩公約施行法》
    • 國家人權報告與國際審查
      • 行政院統籌進行(原總統府 人權諮詢委員會)
      • 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
  • 成立人權專責機構 — 監察院 國家人權委員會
    • 原總統府 人權諮詢委員會
    • 擁有獨立運作、行使調查、提出人權報告的權利
    • 能夠對行政、立法、司法部門提出建議和參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