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課 大綱
1-1 公民身份與權利
1-2 普世人權的實現
公民身分
- 起源:兩千年前古雅典城市,為符合「出生於當地、成年、男性、具一定財產」
- 顯示現今所有民主國家賦予的普遍性的公民身分保障並非與生俱來
- 台灣:20 歲以上且具有國籍(屬人為主,屬地為輔,後可歸化)
公民權利
國際人權發展
年代 | 17~18世紀 | 19世紀 | 20世紀 | |
權利名稱 | 自由 | 參政 | 社會 | 文化 |
權利內涵 | 追求個人的自由權利 | 參與國家政治的過程權利 | 維持個人尊嚴與基本生活權利 | 由特定族群所保有並發展自身文化的權利 |
起因 | 歷經長久的君主專制統治後,逐漸發展出「天賦人權」的思想 | 為落實自由權的保障 | 為改善19世紀工業發展造成的貧富差距問題 協助身心障礙者自立與發展 | 二戰後民族自決與普世人權思潮發展 |
權利性質 | 普遍 | 普遍 | 普遍+差異 | 差異 |
舉例 | 言論自由、集會結社自由、財產權 | 選舉權、被選舉權、服公職權 | 生存權、工作權、受教育權、社會福利、社會安全、失業救濟、居住正義、健康醫療 | 民族自治、文化資產、傳統藝術創作 |
我國人權發展
自由權 | 參政權 | 社會權 | 文化權 | |
戒嚴 | 政府限制各項自由 | 取消總統任期限制 延長中央民代任期 限制人民各項參政/自由權 | 社會安全、福利集中軍公教 少數資源保障勞工、災難救助、社會津貼 | 忽略本土及原住民的權利 國語政策(我要說國語不說方言) 中國史地教育推行 |
解嚴 | 修憲後恢復自由權 修正刑法第100條 | 開放各項選舉及人民組黨/參政 《公民投票法》的制定與修正 罷免條件放寬 | 軍公教、勞工年金改革 國民年金 全民健保 長照制度 | 成立相關機構保存閩/客/原民文化、鼓吹本土教學 國家語言法 新住民課程 |
人權公約
國際
公約
- 二戰後聯合國通過《世界人權宣言》
- 二戰時期的壓迫人權行為(種族屠殺)
- 具有實質約束力
- 第一份表述全體人類共同且平等適用權利的文件
- 1966年聯合國陸續通過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與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》
- 合稱為《兩公約》
- 《世界人權宣言》與《兩公約》一同被定義成《國際人權法典》
政府組織
- 聯合國
人權理事會 | 人權條約機構 | 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 | |
負責事項 | 監督並對侵犯人權的國家提出改善 | 審議各國人權報告,受理個人申訴 | 支持人權理事會與條約機構運作 |
非政府組織
- 國際特赦組織
- 宗旨:關注不同人權議題,研究與倡議各國人權狀況,聲援人權受害個案
- 方式:提倡寫信塞爆政府信箱,要求改善
- 自由之家
- 宗旨:支持各國民主化,監督全球自由狀況,向社會大眾宣導民主與人權等價值
- 方式:每年進行「自由度調查報告」,對各國政治權與自由權評分
我國
- 推動各聯合國法律國內法化
- 賦予國內法律效力
- 例:2009年通過《兩公約施行法》
- 國家人權報告與國際審查
- 行政院統籌進行(原總統府 人權諮詢委員會)
- 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
- 賦予國內法律效力
- 成立人權專責機構 — 監察院 國家人權委員會
- 原總統府 人權諮詢委員會
- 擁有獨立運作、行使調查、提出人權報告的權利
- 能夠對行政、立法、司法部門提出建議和參考